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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6 09:39:24| 发布者: 泊头人大| 查看: 50831
(2019年3月5日泊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泊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树强辞去泊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泊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