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1 11:56:24| 发布者: 泊头人大| 查看: 4974
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直各部门,各乡镇人大、政府,各街办处、开发区:
2021年2月6日,泊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刘彦安等14名同志的任免职事项,现通知如下:
任命:
刘彦安为泊头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晓华为泊头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清成为泊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尚胜江为泊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春发为泊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郭志军为泊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许华志为泊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卫东泊头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付中海泊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锡和泊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郑 杰泊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毕木华泊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红梅泊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宋喜龙泊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