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2 09:41:41| 发布者: 泊头人大| 查看: 3164
(2018年3月30日泊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会议通过)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市委八届三次全会和市人大九届二次会议的部署要求,围绕建设“三大基地”、打造“五个泊头”总体目标,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努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泊头做出新贡献。
1、以十九大精神统领人大工作。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确保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依法科学决定重大事项。按照《泊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围绕市委重视、群众关切、影响重大、涉及面广的事项,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着重抓好城市规划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的跟踪推进,及时把市委主张转变为人大的决议、决定,转化为全市人民的意志,推动市委重大决策、政府重大事项的落实。
3、加强经济工作监督。落实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主动围绕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开展工作。对铸造产业整改提升工作进行视察并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铸造产业整改提升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重大支出项目及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开展“双创双服”调研,对重点项目进行视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审议市政府2018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17年决算,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的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不断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加强民生工作监督。坚持民生至上原则,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听取审议市政府2018年大事实事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监督。
5、加强行政司法监督。听取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工作运行情况的报告,市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公安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的报告。按照泊头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根据《预算法》《河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
6、依法做好人事任免。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的有关程序,切实行使好人事任免权。
7、做好建议督办。认真梳理代表建议,筛选确定办理重点,及时召开交办会议。加强建议办理督导,提高办理质量和效果。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泊头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报告。
8、深化活跃代表工作。继续坚持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视察、调研活动,不断丰富代表履职载体,拓展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指导乡镇开展好“代表之家”活动。
9、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方听取意见、建议,充分掌握工作的第一手资料和社情民意,形成可行性调查报告,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和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10、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强化机关党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深化作风整顿,不断转变机关作风,着力提高依法履职、推动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11、加强舆论宣传。认真办好泊头人大网和人大通迅,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全市人大工作动态。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宪法日活动,为法治泊头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12、积极配合上级人大的立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活动。继续坚持邀请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附件:1.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2. 2018年主要活动安排
附件1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时间 |
主要议题 |
负责部门 |
2月 |
1.审议通过泊头市监察委员会任免事项 |
选任代工委 |
4月 |
1.审议通过泊头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
办公室 财经工委 财经工委 |
6月 |
1.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公安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的报告 |
法工委 法工委 法工委 |
8月 |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决算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财经工委
财经工委
财经工委 |
10月 |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铸造业整改提升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工作运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双创双服”工作情况的报告 |
选任代工委 财经工委 法工委 财经工委 |
12月 |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大事实事完成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重大支出项目及转移支付使用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
办公室 法工委 财经工委 财经工委
城建环资工委 |
附件2
2018年主要活动安排
1、根据《预算法》《河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财经工委 3月)
2、对重点代表建议进行督办(选任代工委 6-9月)
3、开展重点工业项目和铸造产业整改提升情况视察(财经工委 7月)
4、开展农业农村有关工作视察(选任代工委 10月)
5、围绕“双创双服”开展科技人才引进、科技创新工作调研(教科文卫工委)
6、开展2018年大事实事完成情况和重点城建项目视察(办公室等委办 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