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0 16:32:42| 发布者: 泊头人大| 查看: 52195
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直各部门,各乡镇人大、政府,各街办处、开发区:
泊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尚胜江等同志的任免职事项,现通知如下:
任命:
尚胜江任泊头市人民法院富镇人民法庭庭长;
安吉艳任泊头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免去:
尚胜江泊头市人民法院齐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二O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主题词: 人大常委会 任免 通知
报:市委、沧州市人大办公室
送:市政协、市纪检委
泊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 (共70份)